金融外包服务出售
我在14年设立了多家金融外包服务公司,因为种种原因并未实际开展业务,每年的记账费用和地址费用也花费了不少,现在考虑全部出售,有想要从事银行服务外包业务的现在要求必须是金融服务外包企业,目前北京市全面禁止新设立金融外包服务公司了,接手一家未开展业务的公司是很合适的。
出售金融外包服务公司
1.2014年设立,注册资金1000万;
2.法人是我,股东是我;
3.经营范围是:受银行及金融机构委托从事包括金融业务、有关信息服务的管理及维护,银行和金融机构提供逾期账款催缴通知服务等,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服务外包。
金融外包服务出售,有需要了解更多信息请电话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