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内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流程:
1.申请人向企业拟设立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交注册登记申请材料,办理企业名称预登记手续;
2.向拟设立所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请求出具部门会商意见并提交相关情况材料;
3.省以下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接到请求及相关材料后,逐级上报至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4.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根据企业情况决定是否向市场监管部门出具会商意见函。市场监管部门据此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5.对新设注册登记的企业,审核通过后,纳入合格监管对象名单,并向社会公告。
代理设立天津融资租赁公司,审核通过后收费,感谢您对我们公司的关注与信任,期待与您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谢谢!